作者:何毅亭,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长。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对依法治国进行定位、部署和实施,不断开拓法治建设新境界,形成了科学系统的思想体系。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体系完整。综合起来,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精辟概括的“十一个坚持”。深入学习和理解习近平的法治思想,应该把握以下三点。
第一,深刻认识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全面依法治国不是削弱党的领导,而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就是要全面完善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有效实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确保党既依据宪法和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从严治党治党。
第二,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实践证明,只有把党和国家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实现党、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才能最终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因此,我们必须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问题提供制度化解决方案。
第三,深刻认识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才能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领导干部带头守法、敬畏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方法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守法的模范,全面依法治国才能顺利推进。抓住领导干部,就抓住了全面依法治国的“牛鼻子”。
《光明日报》(2020年12月9日第11版)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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