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知识培训内容,工伤知识培训心得

培 训 大 纲 工伤界定 一、认定工伤的7种情形 二、视同工伤的3种情形 三、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3种情形 工伤申报流程及所需资料 一、工伤就医 二、工伤借款 三、工伤快报 四、工

工伤知识培训内容,工伤知识培训心得

培 训 大 纲

工伤界定

一、认定工伤的7种情形

二、视同工伤的3种情形

三、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3种情形

工伤申报流程及所需资料

一、工伤就医

二、工伤借款

三、工伤快报

四、工伤认定申请

五、工伤医疗费报销

六、工亡认定申请及工亡待遇申报

七、工伤旧病复发(二次手术)的处理

八、工伤康复管理

九、伤残评定及伤残款项申请

十、工伤员工跟踪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相关人员职责

案例分析

培 训 讲 义

说在前面的话:各位同事大家好我是企管部人力资源科薪酬福利专员陈丹,本次培训目的主要是为了明晰工伤界定范围,让大家了解工伤发生后所需注意的事项。本次培训将围绕工伤界定、工伤申报流程及所需资料、相关人员职责、案例分析展开。首先,在开讲之前我先为大家画一个简易的工伤处理流程,让大家有个初步的印象。(在白板上画)

工伤处理流程:

对于上图可如此解说:如果上班中有同事发生事故,首先应判断此事故是否为工伤,工伤界定将在下面第一部分为大家说明,工伤界定内容较多,大家可能不能全部记住,但我们可以记住一些最容易识别的工伤,如果能够判断此为工伤,则走工伤认定、工伤评残流程,如果不是很确定是否为工伤,则可和人力资源保险专员联系;如果非工伤,则自行处理。

由些我们可以看到对于工伤的界定是工伤处理的前提条件,下面我们进入正题,开始说明一下哪些情况是工伤,哪些情况视同工伤,哪些情况不是工伤。

工伤界定

(一)认定工伤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指的是如果工伤如果发生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但受伤害原因不是与工作相关,未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则不认定为工伤。例:

“2011年11月9日下午14:50分左右, 副车架班铆工王某和同事赵某在工作结束后等待给下个班压车时,在铆工工位刚开始只是聊天,后来王某把赵某工作服口袋撕开了,赵某随即将王某绊倒在地上。致使王某右腿受伤,被当班班长送往石家庄市第三医院治疗。经医生诊断为右腿踝骨以上10公分处粉碎性骨折。”

在上述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此伤害符合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但由于发生伤害的直接原因与工作无关,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上下班途中”包括职工按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的途中,以及职工按照单位规定加班加点上下班的途中。对”上下班途中”的理解,应当作”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限定。比如,某单位规定职工上午8点上班,职工在 8 点前来到单位的途中,都应属于上班的途中;该单位规定职工下午5点下班,但是由于单位安排加班,职工晚 8 点才从单位走,那么职工在晚 8 点后从单位回到家的途中,也应属于下班途中。

“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应当从两方面理解:一方面,职工在上下班途中,无论是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自身伤害的;还是没有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而被机动车、非机动车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撞伤的,都应该认定为工伤;另一方面,受到伤害的职工在事故中不承担主要责任,职工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就都应当认定为工伤。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视同工伤的3种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工作岗位”,不仅限于劳动者日常的固定的工作地点,还包括满足劳动者生理需要的工作场所内的附属建筑范围。”48小时”应从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开始计算。例:

2010年5月的一天,广州某公司员工麦炽光在公司打完考勤卡后,到公司食堂吃早餐时突发疾病晕倒,随后身亡。本案中,死者突发疾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是发生在公司饭堂进餐时,属于满足劳动者生理需要的工作场所内的附属建筑范围,因此被认定为工伤。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3种情形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申报流程及所需资料

(一)工伤就医

1、工伤就医须由班长以上人员随同就医(首选班长,如班长不在,由工段长随同),随同人员应明确告知主治医生,我公司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提醒其正确用药。

下面看一下2011年工伤药费报销比例。

从上表中可以看到2011年已报销的九起工伤中,有4起报销比例为100%,其就医医院为长城中西医结合医院。3起报销比例在90%以上,治疗医院有长城中西医,也有省三院。2起报销比例不足80%,均在省三院住院。这其中虽然有部分原因在医院的不规范用药,但与公司人员未及时提醒病人为工伤人员也有一定关系。所以在日后的工作中,只要入院即要提醒医生规范用药。如果医生表示不得不用药品名录外药品,则需要医生、工伤员工、公司三方签字才可。

2、随同人员视伤情将工伤职工送到工伤定点医疗机构:

伤势轻伤,首选:石家庄市长城中西医结合医院或石家庄石炼医院

伤势较重,首选:石家庄市第三医院

伤势较重,属严重骨折,可直接送至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即省三院)治疗

3、责任人:班长

(二)工伤借款

1、工伤借款须以车间工段长或以上管理人员名义进行借款;

2、首次借款单须经车间主任、生产总监、副总经理依次审核批准后方可借款。其他工伤借款须经车间主任、人力资源保险专员、财务部、生产总监、副总经理依次审核批准后方可借款。保险专员须依据借款单建立《工伤借款台帐》便于管理。

首先我先介绍一下公司的借款签字流程:借款人 部门领导签字 财务审核 行政副总签字。由于以前借款都是车间班长直接借款,为强制大家遵守这个最新的流程,企管部已通知财务部人员借款人必须为车间主任或工段长、必须经过保险专员签字,如果缺少这两个任何一个均不借钱,望大家注意。

然后请大家看一下咱们的工伤借款台账,在这里可以看到借款台账中所需填写部分包括:姓名、部门、工伤发生时间、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日期、所住医院、所住科室、目前病情。这些信息需要借款人在借款时提供。

(三)工伤快报

1、如工伤发生在白班,应在四小时之内将工伤快报报人力资源科 ;

2、如工伤发生在夜班,应在第二天上班后8:30前将工伤快报报人力资源科;

3、人力资源社保专员负责将工伤快报在工伤发生24小时内提报至人事局工伤认定科和社保局工伤报销科;

4、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与人力资源科社保专员沟通;

若工伤发生在周六日,应告知统计员,统计员应在周一上班后将工伤快报报至保险专员处。

(四)工伤认定申请

1、所需资料

①工伤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②病历本及复印件

③医疗诊断证明书及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

在这里我想提醒各工段长、班长一下:在拿到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时,应自我审核一下,如果出现以下文字可直接让医生重新开具诊断证明书:a、出现可疑或?字样;b、出现术后两字。

④住院病历首页、入院病历、出院记录(入院记录、出院记录上的单位名称必须写公司全称;如15天内未出院,则先准备住院病历,入院记录(加盖公章)以上材料内容及时间须与工伤快报一致);

这些资料在出院三至五天才可在医院档案室复印。

⑤证人证词(须两人填写,事件经过及发生时间须与快报材料吻合;A4纸、碳素笔,须本人按手印);

⑥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⑦如上下班交通事故,须准备《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驾驶人驾驶证及行驶证。

2、材料准备时间:工伤发生15天内收集以上材料,交人力资源科;

例:2012年1月13日下午17:30分左右,焊接车间员工李某发生工伤,其工伤认定申请应在2012年2月12日前提交,由于2月12日为周日,所以申请时间最晚为2月10日。由于春节放假及出院手续办理,直到2月9日才将所有资料收集完毕,2月10日将首次将资料递交到人事局工伤认定科,经审核,诊断证明书有误,这就使得提交资料超过一个月的期限。后经与人事局沟通给予两天的宽限。

通过此事我们可以看到,在收集资料时不应一味的求全,严格要求在15天内提交到人力资源科。如15天内未出院,则先准备住院病历首页、入院记录。

3、材料提报:社保专员将材料在工伤发生30天内报人事局工伤认定科;

4、责任人:统计员、社保专员

(五)工伤医疗费报销

1、所需材料

①药费单据(正式发票) ;

②用药明细(需有医院公章) ;

③医疗诊断证明书及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

④住院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临时医嘱、长期医嘱

⑤病历本,医疗诊断证明书及复印件(病历本记录内容、日期需与药费单据一致) ;

⑥工伤员工一寸照片两张 ;

⑦工伤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

2、材料准备时间:病人出院后7天内收集以上材料,交人力资源科

3、社保专员在病人出院30天内将以上材料提报社保局工伤报销科

4、责任人:统计员、社保专员

(六)工亡认定申请及工亡待遇申报

1、所需材料

①医学死亡证明;

②证人证言;

③受伤职工及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火化证;

⑤ 公安局出具死亡证明;

⑥户口注销证明;

⑦户口本复印件;

⑧休息时间证明;

⑨事故路线图;

⑩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材料准备时间: 工亡10天内收集以上材料,交人力资源科

3、社保专员负责在工亡后30天内向人事局提出工亡认定申请

4、责任人:统计员、社保专员

(七)工亡待遇申请

1、所需材料

①工亡认定书

②工亡待遇申请表

③ 工亡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社保专员在工亡认定书下来后30天内到社保局提出工亡待遇申请

3、责任人:社保专员、工亡员工

(八)工伤旧病复发(二次手术)的处理

1、工伤旧病复发或需要做二次手术的,工伤员工班长应提前告知保险专员,经社保局同意后方可治疗并报销医疗费。若未经社保局同意的,医疗费由个人承担。

2、工伤旧病复发或二次手术期间享受原停工留薪期待遇。

(九)工伤康复管理

1、工伤康复申请

工伤员工班长及时了解病人状况,若医院认为工伤员工需进行工伤康复的,班长应先通知人力资源专员进行工伤康复申请,待申请批准后方可转入康复医院。私自转入康复科,医疗费不予报销。

2、康复申请所需材料

①工伤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②工伤员工的病历本及其复印件

③工伤员工的住院病历(住院病历首页、入院记录)

④工伤员工的医学影像、医学影像报告单

⑤工伤康复申请表

3、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未满即开始工伤康复的,新确认的工伤康复期不影响原停工留薪期,同时不累加计算。

4、工伤康复申请费用为600元,由工伤员工垫付。康复申请通过后由社保专员进行报销,未通过,由个人承担。

(十)伤残评定及伤残款项申请

1、伤残评定准备材料

①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②工伤员工住院病历(住院表出院小结等);

③病历本(新);

④诊断证明书(新)

⑤伤残部位像片;(新、旧)

⑥医学影像;(新、旧)⑦医学影像报告单(新、旧)

2、责任人:工伤员工、社保专员

3、注意事项:

①工伤评残申请必须在指定时间进行,超过时间将视为放弃评残;

②工伤评残资料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准备齐全;

③工伤评残费用为600元,由工伤员工垫付。评残成功后由社保专员进行报销,未通过,由个人承担。

(十一)伤残款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申报

此项材料为社保专员准备,每月1-15号到社保局申请费用,每月16号后在社保局领取工伤费用

(十二)伤残赔付报告、协议拟定及签定时的注意事项

①拟定伤残报告、协议书时要确定工伤赔款具体金额;

②协议书应符合法律规定;

③签定时应保证工伤员工本人在场、签字、按手印

(十三)工伤员工跟踪

由人力资源专员负主责,当事人所在部门、科室、班组(车间、工段)等主管人员负辅助责任。即:

1、人力资源专员通过更新工伤员工病情登记台账,了解工伤员工近况。

2、人力资源专员须在工伤发生一周内邀请车间主任以公司名义探望一次,并按公司相关规定购买礼品进行慰问;病情严重的需在每月再进行探望。

3、人力资源应积极与出院员工家属沟通,并做好工伤医疗费报销相关事宜。若关于工伤待遇申报方面的工伤政策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工伤员工及其家属。

4、工伤员工班长需每周电话询问工伤员工病情,并将病情、所住科室及治疗方案向统计员、人力资源专员备案;

(十四)其他注意事项

1、统计员在收集材料过程中有困难,应及时与人力资源沟通;

2、若工伤员工受伤比较严重,先后经历了两个医院,应出具两个医院的病历本及诊断证明;

3、统计员向人力资源提交工伤员工及家属、当班班长联系方式;

4、转院治疗的需要《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审批表》,一式两份,医疗费报销时要求有所有治疗医院的病历本和诊断证明。

5、相关材料出现过的一些错误:公司名称有误,工伤员工名字有误,时间不符,医院公章漏盖,诊断证明书中表述用词不确定(如可疑骨折)

相关人员职责

在前面讲工伤申报流程及所需资料时,相关人员职责已有所涉及,在这一部分中我就不再赘述。只是做一汇总。

1、人力资源专员

(1)在24小时内将工伤快报报到人事局和社保局;

(2)在24小时之内将发生的工伤情况以短信形式告知薪酬福利专员、人力资源科科长、企管部长、生产总监、行政副总。

(3)审核工伤借款,保证员工在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4)收集工伤医疗费报销及评残资料,及时向社保局提报;

(5)及时收集工伤员工治疗情况,采取相应的工作措施。

(6)书写赔付报告及工伤协议书;

(7)熟练掌握工伤保险条例;

(8)与社保保持联系,政策有更新时及时告知公司人员。

(9)每季度进行一次工伤保险方面的培训。

2、班长

(1)每周了解工伤员工情况,与人力资源专员、统计员沟通备案;

(2)配合统计员及人力资源专员准备工伤认定申报及医疗费报销相关材料;

(3)提醒医生严格按照工伤药品名录用药,如果必须用名录外药品,应经工伤员工家属及单位同意。

(4)若主治医生要求员工转康复科,应先向人力资源提出申请,由人力资源向工伤机构申请批准后,方能按要求转入定点医院康复。

(5)若得知工伤员工旧伤复发或需要二次手术,应先通知人力资源专员,要求人力资源专员进行旧伤复发(二次手术)申请。

3、工段长

(1)及时借款,保证工伤员工用药;

(2)配合人力资源解决工伤纠纷;

(3)陪同车间主任探望工伤员工;

(4)密切关注工伤员工伤情

4、车间主任

(1)及时借款,保证工伤员工用药;

(2)配合人力资源解决工伤纠纷;

(3)工伤发生一周内以公司名义探望一次,按公司相关规定购买礼品进行慰问;病情严重的恢复稳定后每月探望一次;

5、统计员

(1)及时准确的向人力资源报工伤事故报告表,在报告中应说明伤害部位及伤害程度;

(2)工伤发生第二天将工伤员工的联系方式及当班班长的联系方式告知人力资源专员;

(3)及时冻结相关人员工资;

(4)积极配合人力资源解决工伤纠纷中关于工资部分的问题;

(5)若班长不在的情况下,对于了解到的工伤员工情况应及时与人力资源沟通。

(6)若得知工伤员工旧伤复发或需要二次手术,应先通知人力资源专员,要求人力资源专员进行旧伤复发(二次手术)申请。

6、对于因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的工伤费用的不能报销,公司将对原因进行追查,按《重大事故处理办法》对责任人做出处罚。

案例分析

(一)未进行康复申请,转入康复科

王永辉,总装车间喷漆班员工,2011年7月20日10时30分左右,其在车间喷矿用车倒漆时,从轮胎上摔下致颈髓损伤、胸五椎体压缩性骨折,目前仍在省三院就医。2011年8月9日病情有所好转,医生建议转康复治疗。由于对此事没有处理经验,转入康复科。时隔一个月后,经保险专员与社保咨询时,了解到:

工伤康复需要提前申请,并应到指定医院(河北以岭医院康复科)进行康复,否则医疗费不予报销的规定,导致已产生康复费用十万余元无法报销,目前正在进行康复申请中。

此事就是警戒我们在工伤处理中:

1、各相关岗位需深入理解工伤条例;

2、要多关注工伤员工情况,避免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二)转院治疗

杨松,焊接车间立车班员工,2011年8月16日10时10分左右,在车间上矿用车前门时,被倾倒的前板砸伤,诊断结果为:骨盆骨折、右眼眶外伤。当时因为情况紧急首先送到了长城中西医结合医院,并在第二天转院到省三院。

在准备工伤认定资料时,由于忽略了在长城中西医结合医院治疗的时间,疏漏了资料完整性,导致在工伤发生后29天时才准备妥当,险些造成申报延误。

这就提醒我们:

1、对工伤申报材料准备的完整性,时间一致性

2、对工伤细节的把握

工伤评残

工伤认定

工伤

发生事故

自行处理

非工伤

宏昌天马 驰骋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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