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为了加强律师之间的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律师事务所在会议室召开了内部业务学习交流会。本次交流学习会由罗律师主讲,主题是:执行中的问题。
罗律师根据自己担任执行法官的经验,分享了执行前公证债权文书执行、商事仲裁执行、判决执行等案例。在学习和交流的过程中,同事们就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我印象深刻的有三个问题:
第一,巧妙处理逾期的评估报告。饶老师分享的一个强制执行案例,有抵押物,执行时交了评估费。但由于执行法官长时间不在网上拍卖,评估报告逾期,法官要求申请执行人再次支付评估费。饶律师作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积极与法官沟通,无需再支付评估费,顺利推进了案件的执行。
二是夫妻共同财产执行难。执行是一个由来已久的问题,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更是难上加难。比如实践中夫妻一方为债务人,夫妻双方的名字都写了,约定共同拥有或者共有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财产是可以整体拍卖还是拍卖份额,实践中没有统一的意见。
三、注意强制执行的时效是2年,2年内需要申请强制执行。通常情况下,判决生效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会及时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忘记了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申请执行人在申请执行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是,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的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认定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不予执行。所以你必须在2年内申请执行。
此外,本次交流学习还谈到了被执行人是企业、执行中债权转让等问题。虽然我的学习时间有限,但我在执业律师的道路上收获颇丰。
何媛媛律师
执业领域:婚姻家庭事务、企业法律顾问、民商事纠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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