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家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律师/刑事辩护/法学硕士(刑法)。
我刚做律师的时候,专业是刑事辩护。因为我在研究生期间学习和研究了刑法,所以毕业后自然选择了做一名刑事辩护律师。我的师傅付律师是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在成为律师之前,他曾在检察院和警察学院担任公职,具有丰富的刑事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在他的指导和引导下,我开始走上漫长的刑事辩护之路。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在和师父一起办理刑事案件的时候,我深深感受到了理论和实践的差距,感受到了刑事辩护实务知识和办案技巧的匮乏。主要体现在对待案例和现象上,有两个认知缺陷:一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二是只知道一个,不知道另一个。前者是认知的深度,后者是认知的广度。为此,我买了市面上几乎所有的刑事辩护方面的书来研究。有五个主要目标:
第一,构建刑事辩护知识框架,形成系统的、整体的思维;
二是博采众长,掌握办案流程,学习办案技巧,实现刑事辩护规范化;
第三,了解律师行业、刑事辩护领域、刑事司法环境的现状和趋势;
第四,了解公检法等司法机关的运行机制和司法人员的办案方式,做到设身处地,增强沟通说服力;
第五,深刻感受和领悟刑事辩护的魅力,发现和挖掘刑事辩护的价值。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我收集并总结了以下几本书。
第一,参考书
参考书主要推荐一体化刑法与刑事审判参考系列。依稀记得我在广东某中院刑事审判庭实习的时候,指导法官语重心长的跟我说,办理刑事案件的参考书很复杂,但是只要我手里有《刑法大全》和《刑事审判参考》。就连后来热播的法律剧《决胜法庭》也有这两种书的特写,足以说明导演的用心和专业。当然,工具书有自己的风格和逻辑结构,可以根据每个人的检索习惯来选择。比如《刑法全厚度》、《刑法总则及配套条款新解释》、《刑法分则及配套条款新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解释》等。此外,最重要的是尽可能掌握所有关于刑事相关法律的理解和运用的书籍。律师作为法律职业者,不可能不知道法律规定,但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们应该全面了解立法的背景、意图和应用。比如刑事诉讼法,3万多字,解释7万字,理解和运用145万字。显然,单看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是不够的。
二、理论书
理论书籍主要是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学习和接触的,如刑法、刑事诉讼法、犯罪学等。阅读这些书籍将有助于我们把刑事辩护、刑事法律现象和知识提高到一个更高的水平。否则,我们办理刑事案件的熟练程度,只会让我们成为熟练的法律技术人员,达不到刑事辩护律师的高度。学术界有一个关于理论书籍的笑话:世界上的文章被大量抄袭。为了提高阅读的效率和质量,我们应该直接关注各个领域的学术巨擘,他们的学术观点往往具有代表性,其他很多文章是继承和涂改的,有很多重复。
说到刑法学界有影响的人物,无论是苏联接触的犯罪学家,还是德日系的犯罪学家,他们的代表作都值得一读。例如,马克昌教授、高铭暄教授、张明楷教授、陈兴良教授和周光权教授。刑事诉讼法领域有陈光忠教授、范崇义教授、陈瑞华教授。其中,陈瑞华教授特别注重一线律师的实证研究,总结和升华了刑事辩护律师的刑事辩护经验和心得,先后撰写了《刑事辩护的理念》和《刑事辩护的艺术》两部代表作。
第三,练习册
执业书籍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律师办案;一类是公检法办案。关于律师办案,一些资深的刑事辩护律师经常著书立说,这对刚入行的刑事辩护律师来说是不可多得的学习资料。人贵自知。既然选择做刑事辩护律师,那么至少要熟悉这个角色,这个领域,掌握必要的技能,这些都可以通过业内前辈写的书获得。他们有的会把自己的成功案例汇编成册,分享办案经验和辩护词;有的总结办案经验和技巧;有些是对这个行业、这个领域的评论、讨论和反思。广泛阅读这类书籍,对刚进入执行辩护的律师成长大有裨益。在这方面,主要推荐尚权律师事务所、林静律师事务所两家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的书籍,以及田文昌、韩佳一、、、、翟建、、徐昕、楼秦艽等著名律师的书籍。
论公安机关办案。所谓知己知彼,我们律师不仅要看律师写的书,还要多看公安机关写的书。通过阅读,可以系统了解公检法三大司法机关的工作原理,办案人员的办案习惯和思维方式,从而将公检法的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我们常说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无非就是多一些尊重和理解,少一些傲慢和偏见。这些都是建立在主体间相互理解的基础上,否则很容易变成a 空句子。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公检法写文章或者出书的现象。公检法的办案任务还是比较重的,在职办案人员出书分享经验和观点也不容易。一般来说,在公安机关出版的为数不多的书籍中,公安机关出版的书比较多,公安机关出版的书非常少。我觉得可能是因为公安工作重武轻文,公安工作属于涉密范畴,不太适合分享办案经验和看法。在此,我们仍然要感谢撰写或出版书籍的公安人员,如李志警官、刘哲检察官、赵鹏检察官、桑涛检察官、熊检察官和臧德胜法官,他们为我们的律师提供了司法机关格式的第一手资料。另外,还有一个群体需要学习。他们从公检法辞职去当律师。他们的写作或出版也值得关注。司法人员和律师身份的转换,可以给我们带来一种交叉视角的全新解读和阐释。
第四,其他类别
随着我们律师办案数量的增加,我们会逐渐发现,律师不仅要会办案,更重要的是要学会与人相处。律师在办案过程中要与当事人及其家属、警察、检察官、法官等主体打交道。这个过程也是一个不断沟通、交流、说服的过程。如何让这个过程中的所有主体都开心,也就是保持良好有效的沟通。这就需要律师具备一定的社会学和心理学知识,这方面的书籍也可以适当阅读。当然,这个技巧更多的是从实践中积累,没必要拘泥于文章和书本。毕竟老话说的好,事情搞清楚了一切都是学出来的,人的悟性就是一篇文章。
以上是我自己的学习经验,难免有不足之处,仅供参考。我觉得凡事都有规律可循,有方法可寻。在办案过程中,只要掌握了方法论,就可以举一反三。而不是靠死记硬背,一旦没有明文规定,就会无所适从。前苏联大作家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当我们不知所措,想要突破的时候,不妨多读书,多爬楼梯,多远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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