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到“知行合一”,很多人会习惯性地把这句话解读为“方法论”。
所谓“方法论”,就是他认为可以通过“知行合一”的方法来达到一件事或提高自身修养的一种“方法论”。
当我们把“知行合一”这个概念作为一种方法的时候,可能会有一种认知上的局限。如果我们试图把它理解为一种规律和现象,那么我们会有不一样的体验或者更好的收获。
为什么说“现象”或“结果”?
如果“知行合一”是一种“方法”,即知行分离,先通过“知”,再通过“行”,那么即使这种理解再深刻,最终也是一分为二的。
在我看来,“知行”其实是同一件事的两个版本。
只有当你真正深刻的理解了一件事,你才会去做,只有你真正去做了,你才能彻底的,更彻底的了解它。这才是真正的“知识”。在做之前,所谓的“知识”并不是真正的知识,至少只是在一种浅薄的意义上。
有一句话很流行:当你没有经历过的时候,你永远不可能有同样的感受。
这就是知行合一的感觉。当你没有真正去做的时候,你所谓的知识从来都不是深层次意义上的,而只是浅层次的意识,也就是一种不能指导你深入行动的意识。而且只有你真的去做了,你才能对这个东西认识的更透彻,更透彻,这才是真正的知识。
王阳明曾说:不知而不为之者,知而不为之者,只是不知而已。
从哲学的角度来说,我们的“心”是一种理性思维,但这种理性思维只是一个浅层的维度,而我们的“心”是生命情感,是在一个更高的维度。
我们的理性思维只能决定我们生活的一小部分,而真正决定我们生活中大部分行为的是我们的深层意识,也就是“心”。
就像生活中,当我们遇到一些突发状况时,以什么样的态度去面对,如何处理,大多是由深层意识决定的。所以,当我们不能用深层意识作用于我们的生活时,我们还是未知的。我们的知识是停留在表面表象的知识,而不是真正融入内在深层意识的知识。
所谓真知,就是一个人的“心”能感受到世界上真正的正义,并能从中指导自己行为的状态。
很多人常说:“我明白了很多道理,但还是过不好日子”,这就是“不明真相”这个问题直接导致的现象。
二、伟人在《实践论》中有一句很精彩的话,是对知行合一的最好诠释: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是无穷无尽的,每一个循环的实践和认知的内容都达到了一个更高的层次。
如果我们真的想知道,并且让“知道”更好地指导我们的“行为”,我们就必须真正认清世界的真相。一旦我们认识到生活的道理,发自内心地认同它,我们的思想和行为就会立刻改变,我们的人生结果和命运也会随之改变。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一定要把“知行合一”这句话从“方法论”延伸到“现象论”或者“法学”,把它当成规律,而不是方法,因为只有你认同它是规律,你才能在面对问题的时候,把真正有用的东西逐渐深化到自己的意识里,并以它作为指导。
明朝有一个叫张普的学者。他有一套独特的阅读方法,就是多次抄写、阅读、烧录,目的是加深理解,熟悉精读,所以被称为“七烧录法”或“七录法”。
这个方法分为三个步骤。第一步是把一篇新文章工整地抄在纸上,同时默读。第二步,读完之后大声朗读。第三步,文章看完马上扔进火里,然后再抄一遍,再看一遍,再烧一遍。这样重复七八遍,一篇文章一定要看十遍以上,直到烧掉。
他一直坚持这种读书方法,并把自己的书房称为“陆弃斋”,也叫“戚发轫斋”。后来,他出版了一本诗集,取名为《陆弃斋集》。
很多人看到这个地方,觉得这是死记硬背的老方法,但又不太认同。其实这个方法虽然看起来很笨,但有时候看起来笨功夫才是最好的方法,因为在阅读、写作、记忆的过程中,我们会加深对这个东西的记忆和理解,慢慢地把这篇文章融化到记忆的最深处,这才是这篇文章真正的“阅读”。
我们并不是强调每个人做任何事情都是死板的,我们只是告诉大家,真正的知行合一来自于深刻的记忆和发自内心的理解,最终我们可以用它来指导我们的行为。当有一天你能不自觉地用所学来指导生活的时候,这个时候就是真知识,生活中知行合一的过程才能真正完成。
作者|国学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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