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生中弘扬劳动精神(新论)
——促进青少年的全面发展⑤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在学生中弘扬劳动精神,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懂得劳动是最光荣、最崇高、最伟大、最美好的真理,长大后能够勤劳、诚实、创造性地劳动。”这一重要论述,突出了劳动教育对于培养新时代人才的重要意义,是我们开展劳动教育的重要遵循。
马克思指出:“对于一切达到一定年龄的儿童来说,未来的教育是生产劳动、智力教育和体育运动的结合。它不仅是提高社会生产的途径,也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必由之路。”劳动教育不仅包括劳动观念、态度、习惯、情感、技能和思维,而且具有很强的兼容性。它可以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的各种素质和能力。同时,劳动本身是创造美好生活的重要手段,是非常重要的日常实践。接受劳动教育的过程也是创造美好生活和参加社会实践的过程,对学生身心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促进作用。
长期以来,各地区、各学校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在实践教育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要看到,近年来,一些青少年出现了不珍惜劳动成果、不想劳动、不能劳动的现象。劳动独特的教育价值在一定程度上被忽视,劳动教育被淡化和弱化。去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期高校和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对高校和小学开设义务劳动教育课程、每学年设立劳动周提出明确要求。在当前“双减”政策的背景下,劳动教育越来越受到重视,各地探索学校劳动教育新形式的步伐也在加快。
加强劳动教育,需要在课程设置上下功夫,特别是要根据不同年龄段孩子的身心特点,有区别地设计教学内容。比如在小学阶段,要围绕劳动意识的启蒙,培养日常生活自理的能力,让学生感受到劳动的快乐,进而培养良好的劳动卫生习惯,鼓励个人清洁卫生;初中阶段可以重点增加劳动知识和技能,加强家庭学习,发展社区服务,鼓励学生适当参加生产劳动;高中阶段要注重丰富专业经验,让学生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懂得劳动创造价值,培养他们的自立意识和积极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感情。劳动教育是实践性很强的教育。只有顺应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循序渐进,因地制宜,才能提高劳动教育的实效性,播下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的种子。
每个人的成长都是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作用的结果,劳动教育的实施和发展离不开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参与。对家庭来说,要发挥劳动教育的基础性作用,抓住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中的劳动实践机会,鼓励孩子自觉参与、自己动手,随时随地坚持劳动。对于学校来说,要发挥劳动教育的主导作用,切实承担起劳动教育的主体责任,明确实施机构和人员,开办全员劳动教育课程,不得占用或挪用劳动实践时间,引导学生系统学习和掌握必要的劳动技能。对于社会来说,要发挥劳动教养的支撑作用,为劳动教养提供必要的保障,包括完善设施、搭建平台、提供就业岗位。
重视劳动教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决定着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劳动精神、劳动价值取向和劳动技能水平。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学生生活实际,汇聚学校、家庭、社会合力,确保劳动教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协调,就一定能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劳动教育模式,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作者:周宏宇,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华中师范大学教授)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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