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教育部公开曝光第十一批7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条标准的典型案例。
光明。com评论员:日前,教育部公开曝光了第十一批7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条标准的典型案例。令人惊讶的是,7起案件中有3起涉及校园性侵,其中两起发生在大学,一起发生在小学。虽然样本数量不多,但回顾以往曝光的几起类似案例,不难发现校园性侵违反教师职业行为的“典型性”。
在上述案例中,这些性侵或性骚扰学生的老师都受到了法律的惩罚。更让他们感到痛苦的是,被取消教学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终身不得重新申请教师资格。今年11月,“两高”和教育部出台教职工禁入制度,如今已经从纸面走向实际判断,让人拍手称快。他们伸出黑手就觉得“痛”,让校园里的学生有安全感。
如果性侵是校园里对学生最大的威胁,估计没人会反对。这不仅是因为,根据性骚扰、性侵多为熟人作案的特点,学生一天中大部分时间需要接触的教师、员工甚至普通员工都有作案的可能和机会;更重要的是,在面对这些人的领域里,学生处于绝对的弱势地位——不仅是生理上和心理上的弱势,更是权力上的弱势。从媒体曝光的案例来看,少数老师就是利用这种不对等的权力关系来控制学生的心智,用职务来恐吓学生,尤其是对大学生,让受害者无法反抗,也无法通过毕业和论文来反抗。这种隐蔽性也提醒我们,要高估这种校园入侵的普遍性和严重性。
从影响来看,性侵的后果相对于体罚和收受钱物而言,是严重而持久的。你看看事件发生n年后有多少公开报道。虽然时隔多年,即使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我们依然无法与自己达成和解,甚至无法用自欺欺人的方式将其“合理化”。除了对受害者的影响,由于侵权人是特殊的职业教师,其对职业道德的践踏和职业权力的滥用会在多大程度上损害教育氛围也值得关注和衡量。
无论是出于保护学生根本利益的目的,还是为了警示教师不要踏入误区,从而保护教师队伍,我们都应该对校园性侵这种违反师德的行为“零容忍”。事实上,自2013年教育部明确发文提出“规范师德惩戒”明确师德行为以来,这根弦就越拉越紧。以前师德有“一票否决”和“十不”的红线。目前,违规典型案例的不断发布和上述禁入制度的不断完善,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是,从现在仍不时爆发的校园性侵案件来看,恐怕也不能从根本上解除人们原有的忧虑。
面对所有的红线,为什么那些涉事老师有恃无恐?相信这是一个萦绕在大多数人心中的问号。“太阳底下无新鲜事”,其实背后的逻辑并不难理解——当那些红线没有密到可以抓到所有(甚至绝大多数)违规行为,或者即使被抓到也不至于不堪时,那么自然会有人选择“任我行”。客观来说,教育主管部门打出的一套“组合拳”确实起到了一定的惩戒和震慑作用,但如何在负面清单之外进一步细化尺度,如何让师德考核发挥应有的实质性作用,如何完成校园性侵事件的举报、调查和处理的程序和功能空。
值得一提的是,教育部门和机构对校园性侵的叙事,大多是在“师德”的框架下进行的,相应的处罚也是以违反师德为依据。且不说“师德”本身定义模糊,边界模糊。从道德“软”约束的角度强调叙事,也容易让教师在潜意识中淡化性侵的严重性,模糊“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的界限。对于旁观者来说,违反道德的影响自然小于违反规则甚至法律。这些都不利于各方保持对“红线”的敏感和警惕。
预防性侵,首要的是尽可能减少黑手伸向学生,让他们形成伸手就被抓的预期。此外,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共同为学生提供全面有效的性教育也同样重要。这将从根本上提高学生识别和防范性侵和性骚扰的意识和保护能力。与事后的惩罚相比,这种事前的保护屏障同样重要,甚至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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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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