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报道:2022年3月14日是《反分裂国家法》通过、颁布、实施17周年。《反分裂国家法》是坚持“一国两制”方针、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有效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台海和平稳定的锚。《反分裂国家法》颁布实施以来,对遏制“台独”分裂势力、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面对当前严峻复杂的台海局势,《反分裂国家法》是确保两岸和平稳定和两岸人民福祉的有效武器。随着坚持祖国统一和顽固“台独”分裂两股势力的斗争日益激烈,这部法律必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成为护航祖国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法律利剑。
第一,《反分裂国家法》有效遏制了“台独”分裂活动。《反分裂国家法》依据宪法为两岸关系划出了明确的法律红线,有效震慑了“台独”。回顾《反分裂国家法》制定时的两岸关系,台海乌云密布,“台独”分子猖獗。陈水扁和民进党当局不仅继续在岛内进行“公投”、“制宪”等极端“台独”活动,而且蓄意挑战国际社会所遵守的一个中国原则框架,严重挑衅大陆对台政策底线。为了及时有效地遏制分裂势头,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于2005年3月14日通过并颁布了《反分裂国家法》,给企图谋求“法理台独”的陈水扁和民进党当局以当头一棒,迫使其踩下刹车。陈水扁公开承认“台独不可能实现”。《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省从中国分裂出去,或者发生将导致台湾省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完全丧失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国家可以采取非和平手段及其他必要措施,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这已经成为“台独”分子不敢触碰的高压线。这条高压线不仅牵制了当年的陈水扁,也吓坏了今天的蔡英文。
第二,《反分裂国家法》保留了实现两岸统一的“两个选项”。应该说,最让“台独”分子害怕的是《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的规定。这一规定揭示了“非和平”的方式。但是,“非和”只是《反分裂国家法》的一部分,因为这部法律不仅规定了可以采取“非和”的情况,而且明确了和平统一的方式。《反分裂国家法》第一条明确指出,要“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第五条更明确地指出,“和平统一祖国符合台湾海峡两岸同胞的最大利益。国家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努力实现和平统一。”在回顾2021年两岸关系时,海协会副会长孙亚夫今年1月强调,“和平统一和军事统一不应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因为和平统一和军事统一是我们党对台战略的两种考量、两种选择”。这两种考虑和选择在《反分裂国家法》中有明确的体现。当前,世界前所未有的大变局和全球性疫情相互交织,台海不稳定因素增多,但党中央“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的对台大政方针没有改变。我们愿意以最大的诚意争取祖国的和平统一,但我们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并保留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的选项,这些措施都是针对外部势力的干涉和极少数“台独”分裂分子的分裂活动。
第三,要继续充分发挥《反分裂国家法》的独特作用。《反分裂国家法》实施17年来,在震慑“台独”分裂势力、维护台海和平稳定、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统一进程等方面,已经并将继续发挥独特而重要的作用。随着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特别是美国的“弱化”和“一个中国”政策,岛内“台独”分裂分子不断变换手段,企图危害和破坏祖国统一进程。面对复杂的形势,我们对台工作的法律武器也将得到加强和提升。正如国台办发言人日前所说,“我们将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台独’分裂势力,推进祖国统一进程。”因此,在推进祖国统一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运用《反分裂国家法》,确保运用法律武器更加有效、准确地打击“台独”势力,团结台湾省同胞共同推进祖国统一。(作者:楚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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