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网消息,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复了《安徽马鞍山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310”重大中毒窒息事故调查报告》,同意调查组对事故原因的分析、性质的认定、事故责任的认定和相关处理建议,以及提出的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
2023年3月10日13时20分左右,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星钛白公司)发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18万元。
调查报告认为,该事故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金星钛白公司工人违反restricted 空 room安全管理规定,在未按标准要求采取有效安全隔离措施、有效通风、气体检测、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情况下,进入1号泥斗工作,因吸入硫化氢等有毒气体而发生事故。救援人员在没有个人防护的情况下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事故的间接原因是企业安全管理混乱、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失控、应急救援预案不完善;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
调查报告指出,事故中已有1名责任人死亡,建议不追究其责任;4名责任人已被司法机关采取措施;金星钛白公司9名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建议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纪检监察机关已对三个单位和五名公职人员进行了问责。
调查报告提出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的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发展和安全。马鞍山市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坚决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安全”的政治责任。二要深刻吸取教训,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金星钛白公司要深刻吸取此次事故的惨痛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日常安全管理,切实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第三,加强监管执法,严惩企业违法行为。马鞍山市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针对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编辑徐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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