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没有旁观者。每个人都是参与者!《安全生产法》为安全生产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对于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安全生产法》有哪些要求?
I .有权了解工作场所的风险和预防措施。
《工作安全法》要求:
第五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提出建议。
事故案例:
2023年3月19日,广州某热电公司发生一起典型事故,非法进入limited 空房间,导致人员窒息伤亡,造成1人死亡。
事故原因:汽机房12m平台中压主阀连接管道焊接作业过程中,一名作业人员非法进入非作业区开启的阀门,吸入惰性气体,导致晕厥,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工作安全法》要求:
第五十四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事故案例:
寿县某新能源公司垃圾仓库发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死2伤,直接经济损失约360万元。
事故原因:负责垃圾站外墙缝隙封堵作业的承包商将工程授权给非公司员工王XX。王XX在空之间私自聘用安全知识有限的人员,施工前未编制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未进行必要的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未向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违反作业许可制度规定,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
三、在紧急情况下,有权停止工作。
《工作安全法》要求:
第五十五条员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离开工作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工作或者采取紧急疏散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事故案例:
2011年11月18日,由某电力建设工程公司承包、某建筑公司分包的某发电公司粗灰场在混凝土浇筑封顶施工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造成5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事故原因:工地顶部被泵车撞击的混凝土造成严重的局部超载,导致粗灰库顶板和横梁从中心坍塌并迅速造成整体坍塌,8名施工人员随着屋顶的坍塌而坠落。
四、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工作安全法》要求:
第五十七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事故案例:
2021年5月20日18时28分,某风电场外包单位工作人员史某旭在更换4号风电机组齿轮箱中高速轴过程中操作倒链滑车时,被摆动的齿轮箱盖击中(死者作业时未系安全带),导致其从机舱内坠落至机舱外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石某旭违反“三措两案”中“高空”的要求时,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和安全帽。尽管监控人员多次要求,他仍然没有系安全带,这是一个严重的违规行为,导致操作手拉葫芦时,摆动齿轮箱的上箱体发生碰撞,使其从机舱坠落到机舱外的地面上。
5.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技能。
《工作安全法》要求:
第五十八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事故案例:
2022年7月29日,某风电场发生人身伤害事故,一名负责留风塔搬迁改造工程的施工人员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施工人员未经二、三级安全教育、施工程序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许可,擅自到#110206测风塔进行拆除作业。
安全教育培训的好帮手:多媒体安全培训工具箱
集实名登记系统信息采集、多媒体安全培训、无纸化考试、自动归档等功能于一体,与智慧安全培训与准入管理云平台、手机APP无缝对接,实现人员信息、培训数据、考核数据共享,形成线下移动培训、线上集中管理、现场实时查询、智能安全准入的安全准入培训新模式。
六、发现隐患及时上报。
《工作安全法》要求:
第五十九条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举报的人员应当及时处理。
事故案例:
2021年10月28日12时许,某电力线路搬迁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吊车侧翻事故,造成两名施工人员死亡。
事故原因:吊装作业时违规操作,利用吊车吊篮运送人员进行高处空作业,收臂时操作不当,导致吊车侧翻;某电力建设公司未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未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类管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不到位;未开展作业环境风险识别,忽视持续降雨对吊装作业的影响,未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意识薄弱。
安全风险管控的“神器”:企业智能安全管控平台
以“平台+APP+微信小程序+智能硬件”的创新管理模式,智能门禁、大型设备安全监控、智能视频监控、环境监控、人员定位等核心业务数据,进行聚合,构建安全风险智能预测预警模型和自动报警监管模型,涵盖企业安全管理的方方面面。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铭记安全权利和义务
让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更多精彩内容,欢迎关注“动力微安全”微信微信官方账号)
主题测试文章,只做测试使用。发布者:rekoe,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mulub.com/63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