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教育厅中小学减负措施,陕西省减轻教师负担十条规定

近日,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陕西省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清单》,共15项,要求市直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杜绝强行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事务,未

近日,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陕西省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清单》,共15项,要求市直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杜绝强行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事务,未经同级教育部门同意,不得组织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访校活动。

详情如下:

1.规范监督、检查、评比和考核。各部门对涉及中小学和教师的事项进行监督、检查、评比和考核,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备案制度。未纳入年度计划且未经批准上报的监督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原则上不得开展。

2.杜绝强行摊派无关的社会事务。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部署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事务,如进村扶贫、巡街巡逻、庆典招商、拆迁、接待、安保等,不得强制中小学教师参加。

3.规范开展各类创先争优活动。涉及中小学创优的,由同级教育部门按照要求和程序统筹安排,不得变相摊派各类示范、先进、基地、明星学校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评比活动。

4.严格控制与教育教学活动无关的检查。未经同级教育部门同意,不得组织学校参观、观摩、检查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5.严禁占用学校资源开展无关活动。未经同级党委、政府批准,不得占用学校操场、教室、礼堂等场地和设施举办各种捐赠颁奖、文艺演出、庆典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6.合理安排城市创新与评价任务。不涉及中小学的城市创优评先任务,不得要求学校执行,由同级教育部门按程序对中小学统筹安排,不得强制中小学教师参加。

7.科学安排相关宣传教育活动进校园。法制教育、公民道德教育、防溺水教育、消防安全、禁毒防艾、健康教育、家庭教育等宣传教育活动,以及各种公益活动、读书活动、社会投票活动等。对中小学生必须由同级教育部门统筹规划,按要求和程序安排。

8.规范和简化各种报告的填写。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部门要严格规范涉及中小学教师的填报工作,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杜绝各类数据重复填报、表格多次填报。除国家统计局外,其他部门开展涉及中小学和教师的教育统计,必须报同级政府统计部门审批。

9.提高数据收集的信息化水平。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信息数据库,按权限获取相应的数据,争取一次多次采集使用。杜绝重复建立涉及中小学教师的各类信息库。

10.不得强制填写各种无关信息。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控制和杜绝强制中小学教师完成与教育教学无关的问卷调查、调研材料、调研项目、档案整理、资料收集、普查等材料。

11 .统筹安排中小学教师培训活动。除教育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组织的培训外,原则上不得安排学校和教师参加其他部门和机构组织的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培训。

12.规范中小学师生竞赛管理。不得开展教育部门公布名单以外的评比活动。确需开展的,应当在每年3月向中国教育学会提出申请,坚持适度原则,控制竞赛规模,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13 .合理安排中小学教师参加社会活动。不得要求中小学教师参与微信公众平台或APP投票、点赞答疑、宣传推广、讨论交流、撰写论文、论文、案例、稿件、报告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14.优化改进教师评价方式。教师考核要体现差异化原则,突出工作实绩。不得要求教师下载安装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手机app、登录小程序和关注微信官方账号,不得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拍摄照片、视频代替实际工作评价。

15 .规范中小学教师转岗。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严格限制和规范中小学教师调借行为,坚持定期清理、限期清还。对借用中小学教师参与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任务的,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的前提下,应当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同意,并报同级党委批准备案。借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央视记者闫星光郭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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