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全面回顾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历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用“十一个坚持”系统阐述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战略部署,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这次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主题鲜明、意义重大,最重要的是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深远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的大事。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全面依法治国取得重大进展,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其核心要义集中体现为“十一个坚持”,即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90后初任法官,我接受了七年法学专业的科班训练,自2016年参加工作至今已有近六年时间,在多年的工作中,我深切地体会到,一代代法院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践行司法为民的公平正义,助力社会治理的进步发展。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认识和理解,我有着个人法学专业教育经历和年代背景下的独特视角,反复研读习近平法治思想,仔细品味其间的深刻内涵,字字句句无不体现出总书记长远的战略思维、鲜明的政治导向、强烈的历史担当、真挚的为民情怀。本文结合自身的学习、工作,就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中与自己距离最近、触动最大、影响最深、感受最真切的七个“坚持”谈谈自己的想法。
一、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法治之魂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离不开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高度统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要不断提高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坚持实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确保全面依法治国正确方向。
党的领导是我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法治之魂,这也是我国法治建设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大的区别,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肩负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职责,人民法院要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会什么是党和国家最重要的利益、什么是最需要坚定维护的立场;同时,司法审判工作作为法治建设工作的一部分,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我们要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最严政治要求、最铁政治纪律,把政治能力提升和建设摆在司法审判的第一位,从政治层面认识问题、研究问题、把握问题,用政治眼光、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将运用司法手段维护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落到实处。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人民作为人民法院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这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经验总结,也是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遵循。人民性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党领导人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根本目的,就是要通过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各领域,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
践行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益,人民法院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融入司法实践,融入到每一个案件中。在案件办理中,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要遵循司法规律、推进繁简分流,科学调配和高效运用审判资源,做到该繁则繁,当简则简,繁简得当,提高司法效率,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依法快速审理简单案件,严格规范审理复杂案件,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解决好人民群众在打官司过程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努力以较小的司法成本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三、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依法治国首先是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
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我们党在推进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形成的宝贵经验、得出的重要结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包括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要在落实上求实效,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和鲜明特色,突出了宪法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中的基础性地位,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意义重大。
宪法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治的权威能不能树起来,首先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所以,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对人民法院来说,作为法治建设的主力军,更要依法公平对待每一个当事人,公正审判每一个案件,要通过司法裁判,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要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弘扬真善美、打击假丑恶,褒奖善行义举,遏止歪风邪气,使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受到鼓励,使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受到制裁,不断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人们的实际行动。
四、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能动性,不断适应新时代、满足新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共同推进、一体建设”,体现了将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思考谋划的全局思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相辅相成,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点,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一个有机整体,关键在于党要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要坚持依法行政,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要率先突破。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进程中,无论是我们党执掌政权、政府施政,还是经济运行、社会治理,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只有纳入法治化轨道才能实现有序运转。
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思想家的卓越智慧和非凡勇气,把“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确定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这是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所处历史方位、治国理政实践需要基础上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为我们在艰巨繁重的法治建设任务中把握整体工作格局提供了根本遵循。特别是对基层人民法院来说,要积极适应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发挥司法能动性,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采取更多更有效的举措,推进全民普法,促进全民守法,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要依托审判执行工作,推动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通过司法公开强化法治意识,调动全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建设奠定更加坚实的社会基础,让人民群众自觉成为民主法治实践经验丰富的法治国家建设者和参与者,成为法治社会中精准预判行为后果、严格坚守契约精神的公民。
五、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让法治切实为了人民、走进人民、保护人民
“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是一个具有层次性和有机联系的整体,共同服务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要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定不移推进法治领域改革,紧紧抓住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提高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水平,进一步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加强司法制约监督,提高司法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培育树牢人民群众规则意识,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
公正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在司法审判中,我们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落实法律统一适用工作机制,做到同等情形同等对待,同类问题同样处理,同等保护一切诉讼主体的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确定性的预期,确保“类案同判”。依法严厉惩治各类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坚守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坚决抵制不当干预和恶意炒作对审判工作的干扰,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相信法不容情、法不阿贵,只要是合法合理的诉求,就能通过法律程序得到合法合理的结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裁判文书、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六、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努力做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高素质法院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法治队伍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有一支高素质队伍。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教育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一个国家和社会的法治,最终还是要通过人来实现,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法治修养,特别是要提高法治工作者队伍的能力素质尤为重要,只要这样才能让立法者制定良法、建立方圆,让执法者严格执法、勇于担当,让司法者信仰法律、秉公司法。
人民法院肩负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职责,须有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院队伍才能当此重任。法院干警是法治精神的“主心骨”,是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司法者,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院队伍,要加强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做到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做到厚植德本、德法兼修,要在大是大非面前判断正确方向,在名利权情前经受困难考验,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持之以恒规范司法行为,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确保法院队伍忠诚可靠、纯洁廉洁;努力做靠得住、信得过、顶得上的政法铁军。
七、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人民法院高质量发展推进各项事业稳步进行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深刻指出,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强调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要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继续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统筹考虑国际国内形势、法治建设进程和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协同,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要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有效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综合利用立法、执法、司法等手段开展斗争,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推动全球治理变革,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依法治国,把良法善治的要求贯穿到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可靠法治保障。人民法院要牢记“国之大者”,胸怀两个大局,不忘初心使命,强化“赶考”意识、“答卷”意识,积极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努力为协同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强盛、中国美丽作贡献,要找准找实司法精准发力同各项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全面深化司法改革、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探索建设智慧法院,积极构建中国特色、世界领先的互联网司法规则体系,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以人民法院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就是治国理政最大的规矩。习近平总书记紧紧把握住党和国家前进的方向盘,在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方面展现出高超的智慧和卓越的才能,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方位,科学回答了新时代法治建设走什么路、实现什么目标等根本性问题。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在运筹帷幄的决战决胜中,我深切地感受到,有总书记掌舵领航是人民之大幸、国家之大幸、法治之大幸,无论是打赢脱贫攻坚战,还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无论是推进法治中国、健康中国、平安中国、美丽中国建设,还是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心系百姓、情系人民,始终把人民挂在心头、念在心里。习近平法治思想凝聚着中国共产党人在法治建设长期探索中形成的经验积累和智慧结晶,标志着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开辟了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的新境界。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新时代中国青年,要有家国情怀,也要有人类情怀”,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一场接力跑,我们要一棒接着一棒跑下去,每一代人都有自己的使命。作为一名初出茅庐的基层法院初任法官,要紧贴时代脉搏,永立时代潮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将“十一个坚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面准确履行新时代审判工作的职责使命,坚持用法治手段解决审判工作中面临的症结和难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持之以恒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己正确审查证据、适用法律、把握政策的能力,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嵌入审判工作全过程,努力实现法理情理的有机融合,在案件办理中彰显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不懈追求,确保办理的每一个案件既体现法律的尺度又体现司法的温度,努力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真正照进人民群众的心田!
作者:马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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