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普法期间,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大通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组织开展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民主法治村(社区)等法治创建活动,普法责任落实总体到位,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有力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
健全“四项机制”普法工作体系日趋完善
大通县人大常委会印发《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成立了由大通县委常委、副县长为组长的县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组成人员,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成立相应的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2019年机构改革后,设立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为组长的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普法协调小组,推动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2016年以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出批示,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大通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等重要文件,有力促进“七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2016年至今,大通县财政部门共拨付普法经费94万元,政法部门转移支付业务经费投入普法宣传271.11万元。将“七五”普法工作纳入全面依法治县、综治等目标考核,制定《关于开展全县“七五”普法终期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召开全县“七五”普法动员部署工作会议,对全县20个乡镇和20个部门、单位、企业的“七五”普法工作情况开展实地考核。
坚持“一条主线”政治站位不断提升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领会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推动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把普法工作作为全面依法治县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纳入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要点之中,通过晨会学习、党训班、法治专题讲座等途径展开学习,提高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
突出“四项重点”法治主题宣传持续推进
2018年,大通县委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实施方案》,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普法办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通知》,在全县扎实开展集中宣传、宪法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大通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局组织并集中学习《宪法(修正案)》,县委组织部、县普法办举办了“学党章 学宪法”知识竞赛活动,县委党校宣讲团开展“学习宪法 尊崇宪法”宣讲。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关于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乱点乱象普法依法治理的通知》,深入学习全国、省、西宁市、大通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以及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宣传引导和依法治理工作,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制定《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法治宣传行动的通知》,编辑推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到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工作群,张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争做遵纪守法公民法律提示书》、发放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折页,结合卡口执勤、街面巡逻、交通整治、市场监管等工作开展宣传,引导群众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邀请青海师范大学教授为县委中心组作民法典专题讲座,县委党校将民法典列入各类主题培训班次。县司法局为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读本650本,通过全县428辆出租车顶灯播放民法典宣传标语,设立民法典宣传大型喷绘3处、民法典宣传牌80块、公交站亭民法典宣传20处,让民法典走入日常生活、走近人民群众。
抓牢“三个对象”重点对象普法有效落实
制定《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意识。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将宪法法律学习纳入年度学习计划,2016年以来,共举办宪法、民法典等县委中心组法治讲座8次、参学人员800余人次。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县政府建立法律顾问团,各乡镇政府、县直各单位均聘有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坚持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提任时必须参加法律知识任职考试,2016年以来,249名新提任科级领导干部参加并通过法律知识任职考试。落实《大通县实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凡经县、乡两级人大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今年, 转发《青海省国家工作人员常态化制度化旁听庭审活动实施方案(试行)》,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普法协调小组与县纪委监委、县人民法院先后组织乡镇及县直单位国家工作人员走进法庭“零距离”旁听庭审3次、接受法治警示教育200余人次。全县各中小学校普遍开展“法律进校园”系列活动,通过班队会、国旗下讲话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全县中小学均配备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2016年以来,司法干警、法治副校长、普法讲师团成员深入各中小学开展制止校园欺凌、预防电信诈骗、道路交通安全等宣传活动400余场次,赠送法律书籍、折页6万余份,受教育师生5万余人次。丰富法治教育实践活动。2017年,县普法办开展全县中小学“青春与法同行,法律护我成长”校园情景剧竞赛活动,增强青少年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2018年,大通县检察院开展全县中小学“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维护宪法”主题演讲比赛,引导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2019年,大通县第二完全中学、大通县第六完全中学获得全省“青春与法同行”青少年模拟法庭大赛高中组二等奖、初中组三等奖。抓好民族宗教宣传工作,维护宗教和睦社会和谐。2016年以来,多次举办全县宗教教职人员和乡镇宗教干部培训班,并赠送宪法及《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书籍,县内宗教活动场所建立了法律图书角、配备《宪法》等法律书籍,利用“三下乡”等途径向群众宣传宪法等法律,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
压实“四项责任”“谁执法谁普法”稳步实施
2017年,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全面启动大通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2020年,印发《大通县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大通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考评标准》,推动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全民普法格局。制定公布“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国家机关的普法职责和任务,利用“三八”妇女维权、“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专项普法活动。制定《关于在全县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县进一步加强媒体公益普法的通知》,2017年开展“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共征集行政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等典型案例75件。大通县普法办、法院、检察院等单位通过单位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众推送典型案例图文信息,“大通融媒”、大通电视台推送播出典型案例、法律法规宣传等内容。
推动“法律八进”法治宣传活动扎实深入
组织实施“三下乡” “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法治实践活动,2016年以来,共开展广场宣传活动100余次、送法下基层活动42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余万份。通过法治冬训、人民调解员培训班、村(社区)“两委”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等途径,对村(社区)“两委”干部、法律明白人等开展法治培训。
找准“四项举措”法治文化建设创新引领
2017年建成大通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县内各中小学每月组织学生到基地开展心理咨询、模拟法庭、警示教育等法治教育实践活动两次以上。县公安局依托大通七中建设了毒品预防教育基地,县检察院依托大通二中建设了预防青少年犯罪基地。为景阳镇小寨等村建设11个法治宣传橱窗,在4个司法所、7个村等建立13个户外LED法治宣传屏,在朔北乡边麻沟村花海景区建立LED法治宣传屏,在桥头镇老营庄等村建设法治文化广场2个。制定《关于开展移风易俗助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大通县关于开展“推动移风易俗、提升乡风文明”行动的实施意见(试行)》,全面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和移风易俗工作。先后创作《凤莲上法院》《和为贵》等法治文化作品并巡回演出,编印《大通县法治文化作品荟萃》,县司法局获得2016年全省 “12·4”国家宪法日法治文化作品展组织奖。
强化“四支队伍”法治宣传活力不断增强
“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由全县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等部门20名干部组成,2017年以来,机关单位、学校、企业等开展法治讲座8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6000余人次。通过集中宣讲、案例研讨、班级授课、法治宣传等形式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2017年以来共开展青少年法治讲座31场次、受教育学校师生2.1万余人次。从县政法各单位、各中小学校、相关行政执法部门选聘法官等志愿者100名,贴近基层、针对群众、抓住重点开展相应法律法规宣传。
开展“五个创建”依法治理工作成效显著
2019年,大通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印发《关于开展“三治融合”推进乡村社会治理体系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在36个村试点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示范村建设,《农民日报》2019年11月21日第八版以《建起村民身边的法律服务圈》为题报道了桥头镇老营庄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成效。目前,全县289个村中有市级“民主法治村”126个,省级“民主法治村”9个,国家级“民主法治村”3个;22个社区中有市级“民主法治社区”20个、省级“民主法治社区”2个。2020年,东峡镇荣获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称号,长宁镇代家庄村荣获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称号。2016年以来,大通农商银行、桥头铝电等5家企业获得西宁市“诚信守法示范企业”称号,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2016年以来,大通县第二完全中学等14所学校获得西宁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称号。全县有10个乡镇、18个县直单位开展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县人民政府获得“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位”称号。大通县第六完全中学、国家税务总局大通县税务局先后获得西宁市“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全国税务系统法治基地”称号,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获得青海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称号。
下一步,大通县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普法宣传。组织开展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
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民法典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切实做好社会面宣传和系统内宣传,教育引导执法、管理、服务对象和广大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必须遵循的规范。
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和旁听庭审常态化制度化,针对社会影响较大案件,采取网上观看或者现场旁听等形式,安排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旁听庭审一次,接受法治教育和警示教育。强化以案释法工作,推动行政执法单位、司法机关在执法、司法过程中普法,形成普法工作大格局。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促进“互联网+普法”有效融合,努力提升普法宣传教育的舆论引导力和社会影响力。
全面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聚焦任务台账,积极提炼总结大通县普法工作经验成效,推动打开全面依法治县建设新局面,结合大通实际启动编制“八五”普法规划,根据省、西宁市安排部署,重点深化创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动全面守法普法成为社会的法治基础。
制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加大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和培训力度,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推进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推进“枫桥经验”大通化实践,加强乡镇司法所和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持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聚焦乡村治理、工程建设、交通运输、食药安全等重点行业,加大突发事件应对、传染病防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优化营商环境等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持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法治化水平。
来源:青海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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