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普法”优秀征文】恪守为民之责 提升普法实效 筑牢法治根基

乡村的宁静、和谐、温馨,让我的思绪游走到几年前,追随着时间的脚步。多年前的回忆触动了我的心。回首无数往事,我不禁潸然泪下,一幕幕往事又涌上心头。 八年前,我通过了政法干警

【“我与普法”优秀征文】恪守为民之责   提升普法实效   筑牢法治根基

乡村的宁静、和谐、温馨,让我的思绪游走到几年前,追随着时间的脚步。多年前的回忆触动了我的心。回首无数往事,我不禁潸然泪下,一幕幕往事又涌上心头。

八年前,我通过了政法干警招录培养制度改革试点班的培训,怀着巨大的抱负和激情进入基层司法行政。在枣庄市山亭司法局店子司法所,从事过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普法等工作。在枣庄山亭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协助办理公证业务;2019年3月,我带着组织的厚爱和嘱托,收拾行囊,到城头镇担任司法所副所长(主持工作)。这几年,我记不清有多少次爬上崎岖的山路,在田间地头“谈心”,认真教育感化,用道理宣传普法,在回民聚居的村庄解决纠纷,在村委会解决纠纷,平息争斗,共同化解纠纷,这些都渗透在我的普法工作中。通过案例普法,我尝到了司法行政工作者平凡角色中的酸甜苦辣。

宋庄村宋某因丈夫李某与其离婚,返回德宏庄娘家,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宋患脑出血,在滕州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医院多次下达病危通知,他随时有死亡的危险。宋住院期间,其丈夫李未到医院探望一次,也未承担任何医疗费用。一切都由宋的父母照顾。无奈之下,宋的父母向镇司法所求助。他们说:“只要宋死的时候能葬在丈夫李的身边,我们就心满意足了。”接到求助后,我第一时间赶到村里走访调查。经过多方努力和曲折,我向李解释了他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经过三天的耐心调解,李的家人同意处理宋死后的善后事宜。调解后第四天,宋在医院死亡。当天,李的家人为他处理了善后事宜,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升级。案件虽小,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经过这次调解,我更加认识到基层司法行政的巨大作用,更加坚定了把自己的青春奉献给基层和群众,为推进基层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2014年初,龙湖村70多岁独居老人王去世,其名下一套60多平米的房子引发纠纷。7月中旬,老太太二姐的儿子刘某与老太太四姐的儿子刘某因这笔财产发生纠纷,到司法所寻求解决办法。我和同事们都很认真地接待了他们。刘认为,老太太生前一直由他的家人照顾,他是在她死后才去世的。而且老太太生前不止一次说过,房子是自己继承的,已经得到了思怡的认可,所以作为堂弟,孙没有资格继承。但孙认为,虽然他和母亲都住在滕州,很少互相照顾,但四姐作为老太太,依法应享有部分继承权,双方互不相让。司法人员在听取了双方的诉求后,认为要解决这一纠纷,必须明确三个问题:一是王老太太生前的口头遗嘱是否成立;二是王老太太生前的起居由谁照顾;第三,老太太的四姐是否放弃了继承权。为此,研究所专门安排我进行了采访和调查。我走访调查了王老太的邻居、刘的朋友、住在滕州的四姐妹和孙,掌握了纠纷的基本情况。经查,刘生前照顾老太太生活,死后死亡,属实。对于老太太,她口头立了遗嘱,由刘继承,不仅得到孙的邻居和朋友的确认,也得到四姐妹的认可,并出具了书面材料。为了让双方家庭关系继续下去,不要因为钱伤害家庭关系,他们还主持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两家和解。经过后来的回访,两家人相处得还算不错。

2016年8月,一名妇女带着一个八九岁的孩子来到枣庄市山亭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这位女士看起来很憔悴。当我问她想办理什么样的公证事项时,那位女士伤心地哭了。原来这位女士的丈夫在2016年2月意外去世。她的丈夫是来这里工作多年的外国人。丈夫去世前几个月,他们以按揭贷款的方式共同出资买房。丈夫去世后,她照顾病重的母亲,母亲也在20多天前去世。对待丈夫和母亲,家里负债累累,家里还有一个未成年的儿子,于是女士想卖掉房子,还清外债,于是来到这里办理继承权公证手续。听了这位女士的陈述,我们非常同情她的遭遇。按照相关规定,我一次性告知了女士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过了几天,女士提交了准备好的公证材料,我们审核了申请材料后,接受了公证。因为这位女士的公公婆婆是外地的,年纪也大,所以我们加班为这个家庭进行继承权公证。办完手续,两位老人激动地哭着对我们说:“谢谢!”“群众的利益无小事。通过协助公证,为当事人普及法律知识,可以说每一个案件都是一个普法的过程。在山亭区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的日子里,我到乡村、企业、学校宣传法律知识,到市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在普法的道路上每次都能感受到法治的光芒。

2019年5月,回族王大爷早年丧妻,一手带大四个孩子。但到了晚年,儿女们让他吃了一顿“锅饭”。没有人知道冷暖,也没有人关心病情。无奈之下,他说想问法律。养儿防老没有法律规定吗?八十多岁的王大爷颤抖着找到我,把埋藏在心里多年的委屈告诉了我。我根本不敢懈怠。我赶到村里,叫他两个嫁到远方的女儿回家。在法律用法的基础上,我耐心开导他们,赡养老人不仅是道德问题,更是法律义务。56个民族及其家庭都应该是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好公民。在我的努力下,儿女们纷纷表示要积极履行赡养义务,妥善解决老人的衣食住行问题。调解完王大爷的抚养费纠纷已经是深夜了。在回家的路上,我非常兴奋。群众的认可和支持让我深受鼓舞。我更加坚定了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是基层非常有效的工作方式。看似平淡的普法工作,与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针对农村农忙季节容易引起的纠纷,在村委会宣传栏张贴普法书籍,人们到田间地头与农民面对面交流法律知识。虽然条件艰苦,但是每天的工作都是充实快乐的。我以案积极办理法律援助,以案释法积极调解矛盾纠纷,坚持法制宣传就是播种法治的过程。群众的满意和认可,让我感受到了法制宣传的力量,明白了世界和谐的真谛。

2019年6月9日,余在离家不远的地方遭遇交通事故身亡。肇事者的儿子周向城头镇司法所求助。我立即带着镇、村调解委员会成员到死者家中了解情况。经过了解他们两家之前关系很好,但是因为这件事关系很僵。我们积极做工作,先稳定死者亲属的情绪,告诉他们根据相关法律,调解是解决问题的便捷有效的方式。希望他们相信我们,我们一定会依法调解,秉公处理。经过多日调解,双方基本达成了双方满意的结果。2019年6月21日,双方在该镇多矛盾化解中心签订调解协议,由周赔偿一名亲属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误工费及亲属因丧事发生的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25万元。从此双方不再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追究任何责任,提出任何性质。案件调解不仅解决了纠纷,还普及了法律知识,真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让老百姓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

站在新时代,回望司法行政机关恢复重建30多年,普法工作经历了30年的峥嵘岁月和艰辛历程,基层司法工作的日新月异,折射出司法行政工作的跨越式发展,让我们的法治宣传以最轻盈、最舒心的步伐,进入全新的征程。

作为保护者,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好声音是我们的职责,也是新时代对我们的新要求。每天早晨,当我踏上第一缕阳光,迈着坚定的步伐走进我的岗位时,我看到的是庄严而大气的“中国正义”四个大字。我工作很忙,但我精力充沛,充满活力。闲暇时,我经常冥想。在依法治国的伟大征程中,普法工作者作为法律“第一道防线”的守护者和普法的先锋队,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司法局长的职位让我失去了年少轻狂,越来越成熟稳重。在磨炼的过程中,我收获和积累了很多学习和生活的宝贵经验。这几年,我一直在重温六五到七五普法的历程,感受司法行政的每一个细微变化,回忆普法经历的甜蜜,祝愿法治中国的明天更加美好

新时代的法治力量就像“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一样,悄然融入每个公民的日常生活和行为。中国的法治正引领着时代的脉搏,我们的普法事业也将紧跟新时代的要求,为平安中国做出我们司法行政人员的贡献。

一路走来,我感触良多,感动良多,感谢良多。人生的意义不在于结果,而在于过程。在环环相扣的人生过程中,过去的经历是我人生中不可磨灭的印记。偶尔回首总会激情如火,让我以后能有温暖的时刻与我相伴,心中永远有一份激情,激励我在以后的工作中不忘您的主动胸怀,以更加优异的成绩为新中国70华诞贡献一份力量!

(本文获山东省“我与普法”征文比赛二等奖。作者:刘辉,枣庄市山亭司法局城头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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