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收官之年。当前,我们面临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国际国内形势越是严峻复杂,任务越是艰巨繁重,越要绷紧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始终坚持从严主基调,整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夺取“双胜利”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我们应该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履行管党治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要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建立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体制机制, 引导党员干部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终身课题,坚定政治信念,提高政治能力,始终把初心使命作为政治本色和前进动力,坚定不移落实“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要严格落实《关于党委(党组)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规定》,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一体化落实,形成整体合力。要始终加强政治监督,把政治纪律和规矩落实到具体人和事,坚决整治“袍哥”“圈子”文化、码头文化,让“两面人”“两面派”无处容身。
我们应该始终以健全的监督体系作为保证。“好的制度可以让坏人无法随意胡作非为,坏的制度可以让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要完善党和国家的监督体系,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把党委(党组)的整体监督、纪委的专项监督、党的工作部门的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的日常监督、党员的民主监督有机结合、有机融合。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完善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制度,发挥审计监督和统计监督职能,促进各种监督的有机融合和协调。要构建全面、权威、高效的监管体系。在对公职人员实行全覆盖监督的同时,要突出对“一把手”这一关键少数的监督,完善任职回避、定期轮岗、离任审计等制度,做到监督常抓不懈、常态化。
我们必须始终把反腐败斗争作为一把利剑。自觉认识反腐败斗争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和艰巨性,牢牢把握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律性,一以贯之坚持“严”的主基调,聚焦扶贫、金融、项目工程、国有企业等重点领域和岗位,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违纪违法问题,继续与“老虎”“苍蝇”一起打,继续保持执纪问责高压态势。要聚焦不收敛、不收手、反映集中线索多、群众反映强烈、政治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毫不留情,特别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保持良好高压态势,巩固反腐败斗争成果。要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效化解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对严重违法乱纪的“极少数”,必须依法严惩,确保纪法相通。(王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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