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有何重要意义?规定了哪些内容?问答来了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报道,2023年4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杰回答了记者关于该法的问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报道,2023年4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杰回答了记者关于该法的问题。

制定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意义何在?这部法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山区旅游和户外运动中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有哪些针对性的规定?

1.制定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意义是什么?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杰:青藏高原是世界屋脊、亚洲水塔、地球世界屋脊,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生态保护地位特殊,立法意义重大。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多次作出重要讲话和指示。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规划》,提出建立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体系。

制定《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确保国家生态安全、加强生态风险防控的客观要求, 解决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特殊问题、回应青藏高原人民新期待的现实需要,对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具有基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作用,能够加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建设国家生态文明高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2.《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捷:《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共7章63条,体现了习近平的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的原则,聚焦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的主要矛盾、特殊问题和突出特点,坚持山、河、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化管理。主要规定如下:

一是明确适用范围。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的相关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青藏高原,是指西藏自治区和青海省的全部行政区域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四川省、甘肃省、云南省的有关县级行政区域,具体范围由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确定。

二是确立基本原则。青藏高原的生态保护应该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生态保护第一、自然修复第一,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坚持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科学防控、系统治理。

三是完善管理制度。国家建立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协调机制,明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青藏高原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相关职责,要求有关地方协调推进青藏高原生态保护。

四是统筹生态安全布局。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建设,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多样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明确遵循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在线利用要求,严格制定生态环境区划控制规划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规定青藏高原土地利用空土地用途管制空和自然保护区制度建设等制度措施。

五是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对雪山、冰川、冻土、河流、湖泊、草原、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要素的保护、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作出规定,加强三江等核心区域的重点保护,加强青藏高原珍稀濒危或特有野生动物物种保护,规定建立和完善生态廊道、水土流失防治、绿色矿山建设等制度措施。

六是加强生态风险防控。建立健全青藏高原生态风险防控体系,规定气候变化监测预警、自然灾害调查评估、重大工程生态影响监测、种质资源保护管理、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等制度措施。

第七,完善安全监管。要求鼓励和支持青藏高原科学考察和研究,推进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监测,明确财政、金融、税收、生态保护补偿等支持政策,规定公众参与、科技支撑、表彰奖励、绩效评价考核、执法协调监督、司法保障、人大监督等制度措施。

第八,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的法律责任。

3.《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哪些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杰:青藏高原的生物多样性有着重要的地位。《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条例》主要对加强青藏高原生物多样性保护作了以下规定:

一是要求国家加强青藏高原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重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防止生物多样性遭到破坏。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青藏高原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和完善生态走廊,增强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连通性。

二是明确在珍稀、濒危或者特有野生动植物的自然集中分布区和重要栖息地等区域建立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区,推进自然保护区建设,维护重要自然生态系统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是要求开展野生动物物种调查,加强对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迁徙路线和原始栖息地的保护,重点保护青藏高原珍稀濒危或特有野生动物物种,完善相关名录体系。

第四,规定完善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体系,加强生物多样性领域重大科技问题研究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珍稀、濒危或特有野生动物物种的抢救和迁地保护,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重大工程建设对自然生态系统和野生动物的影响,加强青藏高原种质资源的保护和管理,防治外来入侵物种。

4.《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对山区旅游和户外运动中的生态环境保护有哪些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杰:青藏高原旅游和山地资源丰富,山地旅游和户外运动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日益受到关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加强了对山区旅游和户外运动中生态环境的保护,主要作出以下规定:

一是规定组织或者参加青藏高原旅游、山地户外运动等活动,应当遵守安全规定和文明行为规范,符合区域生态旅游和山地户外运动的要求。禁止破坏自然景观和草原植被,禁止猎捕和采集野生动植物。

二是规定组织或者参加青藏高原旅游、山区户外运动等活动,应当将自己产生的垃圾带走或者放在指定地点;禁止随意倾倒或者抛撒生活垃圾。

三是规定在山区旅游、户外运动中随意倾倒、遗撒生活垃圾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并分别对个人和单位处以罚款;破坏自然景观和草原植被,猎捕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央视记者吴冰)

编辑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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