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十条禁令心得体会,供电十条禁令

日前,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新时代政法干警十条禁令》(以下简称“十条禁令”),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政法机关认真贯彻执

日前,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新时代政法干警十条禁令》(以下简称“十条禁令”),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政法机关认真贯彻执行,全体政法干警自觉遵守。

政法队伍是捍卫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的重要力量。无论是推进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还是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政法队伍依法履职一刻都不可或缺。可以说,没有政法干警的辛勤工作,就没有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环境;政法干警工作的成效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评价。

2020年7月至2021年12月,政法系统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政法队伍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和能力进一步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在这个过程中,积累了很多经验,需要通过制度形式进行总结和固化。

“十个严禁”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巩固深化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警的重要举措。“十个严禁”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政治属性、政法特点、制度刚性,体现从严主基调和“今后更严”的要求,严格按照党章党规和法律法规规范政法干警行为,为政法干警划定了思想“红线”和行为“底线”。

光靠自己行动是不够的,铁规的禁止只能在实践中发挥巨大的威力。各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和广大政法干警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保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悟性和政治执行力,认真落实“十个严禁”,让铁规禁令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努力打造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

电力十条禁令心得体会,供电十条禁令

新时期政法干警的“十个严禁”

坚持以习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座右铭精神,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保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悟性和政治执行力,自觉遵守“十个严禁”。

第一,严禁搞两面派、两面派。绝对不允许违反政治纪律和规矩,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营私舞弊,结党营私,拉帮结派。

第二,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绝对不允许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搞选择,搞变通,打折扣,欺上瞒下,弄虚作假,不遵守请示报告制度。

第三,严禁让错误思想侵蚀影响。决不允许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含糊其辞、摇摆不定,对西方的“宪政”、“三权分立”、“司法独立”模棱两可、不敢直言。

四、严禁不当沟通,干扰执法和司法。绝不违反“三项规定”,请托说情,不如实记录举报,不正当接触和充当司法掮客。

五、严禁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绝对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有案不立、案不查、罪不究,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六、严禁违反规定参与营利性活动。绝不允许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入股贷款,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利用职权或影响谋取私利。

七、严禁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决不能对黑恶行为视而不见,纵容黑恶活动,充当“保护伞”。

八、严禁滥用司法执法权。绝不允许逐利执法、越权执法、过度执法、滥用侦查措施、强制措施、自由裁量权、插手经济纠纷。

九、严禁乱作为、玩特权、抖威风。绝不忽视群众利益,对待群众简单粗暴,推诿扯皮,吃拿卡要。

十、严禁跑风漏气、失密。绝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政法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公民个人信息。

凡违反“十不准”者,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中央政法委书记

答记者问“新时期政法干警的十条禁令”

日前,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新时代政法干警十条禁令》(以下简称“十条禁令”)。中央政法委负责人就相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能否请您介绍一下“十条禁令”出台的背景?

答:政法队伍是捍卫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力量。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中,肩负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责任和任务。根据党中央部署,2020年7月至2021年12月,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体政法干警接受了一次深刻锻造。政法队伍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高。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巩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警,使纪律约束成为政法干警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 努力锻造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中央政法委会同中央政法单位,全面总结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广泛征求意见,研究出台“十条禁令”,严格规范政法干警言行。

问:制定“十条禁令”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十个严禁”坚持以习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时代政法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体现了严的主基调和“今后更严”的要求。“十个严禁”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针对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查处政法干警违法违纪问题、整治执法顽症暴露出的重点问题,制定禁止性规定。起草过程严格依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行政处分法和政法机关纪律处分条例,于法有据。

问:“十个严禁”有什么特点?

答:“十条禁令”明确了政法干警的思想“红线”和行为“底线”,是政法队伍的铁规禁令。一是突出政治属性,必须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决做到“两个保障”;二是要突出政法特色,必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绝不允许违法执法、执法不严;三是要突出制度的刚性,必须令行禁止,决不允许变通或打折扣。对违反“十不准”者,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问:“十条禁令”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有10个“十个严禁”。第一、二、三条着眼于政治建设和对党忠诚,强调严禁搞两面派、两面派、令行禁止、允许错误思想侵蚀影响。第四条至第八条,针对执法司法中的老大难问题,既强调严禁干扰执法司法、徇私枉法、违规参与营利活动,又严禁包庇纵容黑恶势力、滥用执法司法。第九条、第十条聚焦纪律作风,强调严禁玩特权动摇威信、违反保密纪律。

问:如何保证“十个严禁”的落实?

答:“十条禁令”的生命力和权威性在于执行。抓好“十个严禁”的落实。一要认真组织学习。各级政法机关要组织全体政法干警认真学习“十条禁令”,准确理解和掌握“十条禁令”的内容和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要严肃查处违反“十个严禁”的行为,依规依纪查处,绝不姑息,让铁的规矩发挥威力,禁令发扬光大。三要严肃问责。对“十条禁令”执行不力,导致问题频发,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问:人民如何监督“十条禁令”的执行?

答:“十条禁令”是公开的。实施由群众监督,实施效果由群众评价。人民群众发现政法干警违反“十条禁令”的,可以向政法机关举报,也可以登录“12337”智能举报平台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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