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0【优秀学习心得体会展播】浅论如何增强基层公安队伍法治思维 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50000 郑志刚,高新区(新城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上强调:“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加强司法制约和监督,完善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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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志刚,高新区(新城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上强调:“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加强司法制约和监督,完善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保障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公安机关是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力量,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权益的神圣使命。基层支(县)局是面向社会、服务群众的“第一阵地”。要强化法治思维,强化依法办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营造依法办事氛围。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性修养。党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倡导者和引导者。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依法治国的提出,是党在不断前进中探索出的治国新方略,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自我完善和提高。这无疑是非常超前的思维,是一个里程碑。因此,公安队伍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严明党的纪律,锤炼党性,对党忠诚,与党提出的依法治国步伐保持一致,与先进的法治思想和政策相融合,不断学习进步,与时俱进,树立依法办事能力自信,全面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二是用法治思维主导思想和行为,捍卫法律的权威。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指出:“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把打击犯罪同保障人权有机统一起来,把追求效率同实现正义有机统一起来,把执法目的同执法形式有机统一起来,努力达到发力、整改、社会效果的最佳效果。”所以,我们要把这种法治下的思维规律内化于心中,外化于行动。在思考、决策、做事时,必须遵循法治原则,坚守法律底线,防止打法律的“擦边球”和政策的空 sub,禁止一切无视和挑战宪法和法律的行为。2021年民法典颁布实施后,各项法律法规得到规范,要求我们尊法、学法、守法并运用于任何工作,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打击犯罪,坚定不移地以法治思维捍卫法律权威,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第三,要用法治来规范和约束权力的行使,建立完善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法治思维是建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定权力、法定权力等法治基本理念之上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的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于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必然害国害民。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公安机关只有以法治为指导,才能有效制约和规范权力的行使,确保各项工作有法可依。要建立健全执法监督管理机构,进一步明确执法监督部门的职责,在内部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把执法监督延伸到公安执法的各个环节,建立统一高效的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查处的执法监督机制,使监督服务于法治,建立执法制约的良性循环体系,努力发挥监督的最大效能。同时,要进一步拓展外部监督渠道,通过深化警务公开等多种渠道打开可问责之门,真诚对待人民群众的批评和投诉,自觉接受人大、检察院、法院、监督机构的监督,努力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

四是要切实加强民警执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警察是各种法律法规的实际执行者。警察的执法能力不仅关系到公安执法的质量,也关系到公安机关的声誉和队伍形象。一方面,要加强警察的法制教育。结合“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每月、每周理论学习制度,使民警有目的、有组织、有指导、有监督地学习。同时,结合“实战化训练”,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练兵和实战化训练,以此督促民警自觉加强各类法律知识的学习和运用,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武器维护稳定、保护人民的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强执法职责的规范化建设。规范接警、出警、侦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等每一个环节和程序,使执法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杜绝执法随意性,提高民警执法水平。

奋进新征程,法治奠基。基层公安队伍要以“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公正执法、严明纪律”为行动指南,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增强法治意识,在不断的工作实践中全面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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