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0作家麦家:在祖国的生日,讲讲当兵的事情,作家麦家:在祖国的生日,讲讲当兵的事情

50000 来源:解放军文艺、解放军新闻传播中心、媒体整合:麦家 序言 查阅了几个版本的词典和词源,都没有看到“当兵”这个词条或词组。仔细想想,这当兵的说法是俗名,庙里不承认。“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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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解放军文艺、解放军新闻传播中心、媒体整合:麦家

序言

查阅了几个版本的词典和词源,都没有看到“当兵”这个词条或词组。仔细想想,这当兵的说法是俗名,庙里不承认。“当兵”这种说法虽然粗俗不雅,也不优雅,但其约定俗成的含义却清晰准确,不言而喻,独一无二。古人把当兵叫做“参军”或“参军”。《史记》第114节《东越列传》记载:(刘福)旧军无用,故生于宗室。汉代的表注中记载,男子为卒,从军。今天,我们通常把当兵的书面语称为“参军”或“入伍”,但交谈中使用频率最高的词是“当兵”。先说“兵”字。古汉语中,兵的本义是指武器,引申后只有“士卒”的意思。有意思的是,说到当士卒,“兵”和“丁”这两个字经常交替使用,连在一起,有点深情。“丁”字的本义是指黎族人民中成熟强壮的男子。古书中常有“丁力”、“丁府”、“丁女”、“丁将”、“壮丁”等说法。所以,当兵似乎是男人的事,至少在古代是这样。当然不是现在。但是,现在的人好像更复杂了。我们总是看《这里的黎明静悄悄》《战争让女人走开》之类的电影或者书。这就是复杂,这就是现代人和古代人的区别。

历史上第一个女兵

让世纪翻了一个又一个筋斗,我们就到了16700年前的魏晋南北朝的今天。有一个名人也打算参军。因为生的是女儿,她没有机会“参军”,只好假扮“丁”。这个人就是花木兰,有诗为证:

唧唧喳喳,木兰在家编织。我没有闻到织布机的声音,只有女人的叹息。这个女人在想什么?问那个女人她记得什么。女人没什么好想的,女人也没什么好记的。昨夜见军帖,可汗多遣兵;兵书共十二卷,卷内有领主的名字。爷爷没有长子,木兰没有大哥;我愿意做一匹鞍马,从此为你签名…我和你一起旅行了十二年,但我不知道木兰是不是女孩…

虽然是诗,但也是史实。中国的文学和历史从来都是密不可分,交织在一起,密不可分的。翻了翻手头的文史书籍,我想到木兰真的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女兵。有了第一个女兵后,突然期望认识第一个有名有姓的男兵。检查没有结果,请咨询专家。大师深感这个问题枯燥难懂,很难正面回答。他只是像诗人一样闪烁其词地说:第一个踏上地面的人是他自己的士兵。这个很玄乎,但我还是有些体会的。我觉得当兵的历史和人类一样古老。

天下第一耻

花木兰以女儿身份成为童子兵,纺织女领万福勇,为世人所传颂。南宋初,有一个与著名民族英雄岳飞同时代的人。作为一个七尺男儿,得到了高官厚禄的宠信,但所作所为却不如子女,令人鄙视。这个人就是奸臣秦桧。在家乡的西湖岸边,秦桧依然跪在“长啸苍穹,身强体壮,身怀六甲”的岳飞面前,为后世游客所深恶痛绝。虽然秦桧的耻辱已为公众所知700多年,但后继有人。远的就说最近的吧,是我身边的一个人,他的孙子是我三年的同学。他以姓氏闻名,但一直被称为“狗娘养的”,因为他的祖父是为日本人服务的伪军首领,官衔是团长。那时候他是我们家乡县城第一人,腿上骑着日本洋马,腰间别着十三枪手枪,屁股后面挂着日本洋刀。反正他的衣服里里外外都是日货。据我父亲说,日军投降后,傀儡首级是被拉到富春江边,当着几万人的面枪毙的。刽子手走后,没人敢收尸,围观群众上去对着尸体吐白沫。没几天,脏兮兮的口水把伪头溅了个落汤鸡。有句话说:卖国求荣是奇耻大辱,偷安是奇耻大辱。军人说到这,自然无耻。事实上,我们的家乡离西湖只有36公里,秦桧跪在岳飞身上的雕像已经延续了很久。想必伪上校也没见过。看到后跟风就更不要脸了。

父亲的故事

讲述我父亲的故事很有趣。我父亲七十五岁了。新中国成立前,他一直和爷爷在富春江支流大源溪上撑竹筏,卖苦力维持生计。六十年前的一个晚上,一个戴眼镜的人找到我爷爷,说有个病人得了急病,要连夜送到东直关去看病。东直关是富春江边的一个小镇,小有名气,大有名气。是因为镇上有个高个子,姓张,赤手空拳就能娶到骨头。用今天的话说,他是有名的骨科医生。父亲说骨头在他手里,就像裁缝手里的针线一样听话。那时候没有高速公路,我们只能走水路。为了到达东直关,我们必须沿着富春江逆流而上。爷爷和爸爸划着竹筏来到我们镇上的码头,一艘乌篷船已经在那里等着他们了。船上有四个人。一个躺在担架上,裹着被子,没有人的样子,只有无尽的呻吟声。另外两个是担架,另一个是戴眼镜的人。上船后,父亲发现有两个人抬着担架,腰带上别着黑色的驳壳枪,穿着肥大的衣服若隐若现。我15岁的父亲看到后又惊又喜,改变了和他们套近乎的方式。船到东直关后,客人们让父亲陪他们上岸,说是帮忙。其实他们是怕爷爷和他爸爸食言,一走了之,他爸爸被当了人质。张博士果然名不虚传。几个小时后,船载着四个人回来了。担架上的人已经减轻了疼痛,可以坐起来和别人说话了。他动员爷爷让父亲“跟他们走”,去参军。爷爷一开始同意了,于是船到了我们镇上,爸爸拿了两件衣服和爷爷告别,和他们一起上岸。可他走不出百米,爷爷就追上了他,出尔反尔,让爸爸跟他回家。爷爷说孩子还小,养了两年就给部队了。两年后,父亲想找也找不到了。新中国成立后,有一天父亲去县里开公审会。会议开始,主持人说请赵知府在下面宣读审判书,出来的人就是那个戴眼镜的。父亲后来经常说,那天要和他们一起去,成为新四军。况且一年后的1948年,父亲已经结婚生子,对拿枪打仗已经不感兴趣了。然而,一天晚上,他被以李为首的几支枪带到镇上,剥光衣服,穿上黄色制服,连夜送往杭城,在那里被卡在一辆不知开往何处的火车上。我下了火车,游行。我去了部队,坐船。我不知道我要去哪里。在船上,父亲看到满满一船伤兵从他身边经过,不时有枪在水中爆炸。炮弹一响,船上一片混乱。混乱中,父亲看到有人偷偷下了船,消失在水中。父亲擅长游泳,就跟着他下水,直到天黑才游上岸。这就不用说了,抓壮丁,是国军出逃台湾省之前最火的事。父亲说,仅在新中国成立前一两年,村里就有四十多人被抓去当国民党兵。村里的年轻人几乎都被抓了,有的被抓了两三次。这些人中的大多数,像他们的父辈一样,以自己的方式逃离家园。至此,军队的战斗力可想而知。这样的军队,别说800万,就是8000万也会被打得体无完肤。父亲说,没有成为新四军的一员,是他一生中的一大遗憾,但能及时安全地溜出国民党军队,是幸运的。否则他这辈子死了或者白活了。

中国的孩子充满了奇迹

小时候最崇拜一个人:海霞。海霞是谁?岛屿女民兵。要说海霞是一个虚拟的文学人物,那是出自任的小说《海岛女民兵》,在吴海燕的电影《海霞》中走红。这部电影在我小时候被反复放映,然后被当地大大小小的文艺团体改编成各种剧目,以各种面貌出现在各个舞台上,吸引了所有适龄青年男女把海霞作为偶像,争当民兵。就这样,虚的变成了实的,一个变成了无数个,包括比我大八岁的我姐。她也和海霞一样打扮成女民兵,我们在家里都叫她海霞。出了门,因为海霞太多,为了区分,就一个个贴上属性,叫某家海霞。当时同龄的女生,稍微挑剔一点的,都是这样喊的。被这样喊,是一种承认,是一种荣誉,也是一种责任。每天晚上,我总是使劲扎两个辫子,然后系个皮带,出门去操场参加军训,过了好久才回来。白天干活,晚上训练,或者到处警戒巡逻,这就是当时一个民兵的形象。《现代汉语词典》这样解释“民兵”一词:

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也称为这类组织的成员。

当时我们村的组织叫民兵大队,隶属于三个民兵连,其中一个是女民兵连。我姐姐是副连长,负责夜间巡逻。伟大领袖毛泽东曾写过一首诗,描写当时活跃在祖国的千千千千万万女民兵:

一杆英姿飒爽的五尺枪在战场上破晓。中国孩子比红色更好奇,更爱武装。

我当兵以后,曾经在一本军队内部刊物上看过一篇报道,是一个美国记者写的,里面说中国除了正规的陆海空武装力量之外,还有一支3亿多人口的庞大民兵队伍。对于这个数字,我们的军事老师曾经在课堂上郑重指出:一定要少!

奇妙的东西

1981年,我参加高考,考了全班第三名。当时是第一次出成绩再填志愿。填写志愿者是至关重要的一步。为此,父亲专程到县里找人咨询。他回来后肯定让我填“解放军工程学院”(现更名为解放军信息大学)。当时中国南方发生边境战争,我妈不同意,怕我被拉到前线会有什么不测。父亲生气了,说长的短的都是烈士,光荣!所以我成了一名士兵。在校期间,享受义务兵待遇。我不需要钱来买吃的和穿的,但是我也收到了每月的津贴。我家也享受了军属待遇。大门口贴着“光荣的一家人”的金字。过年过节,政府也回家慰问,送了些鸡鸭鱼肉和年画。父亲说,我上学,当兵,既赚了知识,也赚了荣耀。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美好的东西?非常漂亮!到了军校后,我的荣誉感达到了极限,因为我发现有一半的同学高考成绩比我高几十分,而我是一个攀登者。父亲知道后,强调这是“美好的东西”。如果我的人生可以重来,我可能会修改很多,但当兵是不会修改的,因为我基本同意父亲的观点,当兵是一件“美好的事情”,我的生活也因此而变得光明。可能是大多数人意想不到的。后来虽然转业到了地方,但实际上是军官,有部队,有职务,有头衔,具体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第十七师第三团政治部主任军衔,中校。《兵役法》明确指出,预备役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组织组成部分之一,每个预备役人员都有保卫国家、随时听从部队召唤的义务。

更好的东西

1993年春夏之交,我收到一封来自柬埔寨金边的信,信封右下角有明显的字母“UN”。这个“UN”的标志总感觉很熟悉,但我一时想不起是什么了。看了信才知道这是联合国维和部队的标志。这封信是时任成都军区宣传部副部长的王胜非寄来的,他当时是联合国驻柬埔寨军事观察员。这是中国士兵第一次代表联合国去其他国家执行维和任务。46名专业军事人员参加了这项任务,履行军事观察员的职责。同时还有一个由300多名官兵组成的工程营,主要执行清扫、排雷等任务,消除战后隐患。部队于1993年初开始执行任务,为期一年零三个月。他们出色地完成了任务,赢得了联合国和世界其他国家的支持和赞扬。成为一名“联合国”士兵自然是一件新鲜事,也是一种荣誉。虽然王和已经认识很久了,但是他从来没有给我写过信。这封特殊的信将与我分享他的荣誉。这个荣誉属于他个人,也属于我们国家。据说我们国家的军人现在都归联合国指挥,派驻他国执行维和任务的机会和人员越来越多。我觉得这是一件“更好的事情”:我们的士兵在别的国家“联合国”,而不是让别的士兵来我们国家。无论是“UN”还是“XX”的领土上有其他国家的士兵,总是不是一件好事。放眼望去,不远处,这样的东西被放在了我父母的土地上,现在我们终于把这一页锁进了历史书。现在我们出去吧!去吧,去吧,我对着王飞从金边寄来的信封想道。只要你在“联合国”的队伍里,我这个预备役军官是不可能归队的。

(解放军文艺、解放军新闻传播中心、媒体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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